代宗皇帝诏赠陈参为征仕郎行人司右副司;景泰五年(1454)

日前,玉环县文物监察大队接到东西村村干部报案电话,称陈参墓前的一对石羊被盗。随后,贵州文玩,县文物监察大队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查看和东西村村干部口述,陈参墓前的一对石羊确系被盗目前,公安部门已着手调查。

此次被盗的一对石羊为明万历辛卯年间的遗物,位于陈参墓前的空地上。同在墓前的一对石马幸免。石马、石羊均由整石雕刻而成,青石质,造型古朴、形象生动,大小与真物相仿。

陈参墓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东西村,于1981年7月被玉环县革命委员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墓为陈钝的父亲陈参之墓。据墓碑所载,该墓为陈参孙陈穆(因孙刑部侍郎璋,封荫刑部侍郎)、曾孙陈秉(颖州训导)共同建于明万历十九年(1591)。据《玉环厅志·选举志》中载:“陈参,贵州文玩,以子钝赠吏部郎中”。景泰元年(1450),陈钝任行人司右司时,文玩,代宗皇帝诏赠陈参为征仕郎行人司右副司;景泰五年(1454),陈钝任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时,陈参被加赠为奉政大夫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