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发现清朝咸丰年间“税票”

福建惠安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张国琳透露,近日在惠安东岭镇涂厝村村民庄国龙家中发现了2张清朝咸丰年间税票,距今已有160多年历史,这是目前发现的惠安最早的税收票据,其见证了清朝当铺缴税的历史,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两张税票均呈长方形,纸张陈旧,至纯天珠,但保存较为完整,票面为竖式黑色版印,书写和印刷的文字仍清晰可辨,税票上还加盖有红色印章

在壬子(咸丰二年1852)税票最上方,从右到左印刷着“壬子户照”几个字,票据中有“特授惠安县正堂加十级记录一次黄 为征收当税银两今据崇武铺当商源源号完纳咸丰二年分当税银五两正 合给执照 咸丰二年八月廿日”等字样。

而另一张癸丑(即咸丰三年1853)户照,内容与“壬子户照”无异,落款时间则为咸丰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张国琳介绍,这两张税票均为庄氏家族经营的源源当铺给惠安县政府交税的凭证,也表明该当铺拥有政府许可的合法营业执照。

“这是目前发现的惠安最早的税收票据,可从中了解当时税收制度,并结合光绪年间的税收标准,获悉清咸丰至光绪间的税收标准的变化。”张国琳表示,从这两张票据中可以推断,惠安最早的当铺起码不会迟于咸丰初年,并且由于当时的政治局势和军费开支的增加,税收范围也逐渐扩大,史书记载,光绪二十三年惠安全县单当铺的税收已达1900两,已成为县衙门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但是,从两张税票中对比中,张国琳也看出了些令人费解的地方,至纯天珠,他说,至纯天珠,从“壬子户照”中可以看出,当年税收只有5两银子,但在“癸丑户照”中,从咸丰三年到咸丰五年三年间的税收也只有5两银子,“说明税收并没有因为太平天国起义的影响而增加,反而是不可思议的下降,可能与庄氏家族的庄志谦正奉咸丰帝的命令组织地方团练协助镇压邱二娘起义有关。”

张国琳表示,他翻阅了《惠安县志》均没有发现关于当铺税收的记载,而惠安的历史也只记载到道光十四年,其后的历史部分出现断层,“这次发现的税票,不仅提供了以前未知的两任惠安县令的姓,还见证了当时当铺纳税历史,是对历史的补充”。张国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