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将位于仁寿街 (约现在的横江镇)的一九柱瓦房

日前,宜宾档案馆在清理历史档案时,一份清代嘉庆年间民间的房屋买卖契约文书被发现,这份珍贵的契约历经200余年的岁月,但仍然完好无损。

这份完好无损的房屋买卖契约为白色宣纸,因年代久远,纸张已泛黄,文玩,它长约70厘米,宽约60厘米,楷书体,字迹工整、文笔流畅、条款分明,相当于现在民间使用的租赁合同。该契约详实地记载了,至纯天珠清代嘉庆九年(公元1805年)十二月十八日,卖房人李某因家中缺钱、经济困难,通过见证人杨某和徐某,自愿将位于仁寿街 (约现在的横江镇)的一九柱瓦房,以白银七三两整的房价成交卖于卢某的事实经过。记者还看到,该契约不仅清楚地写明了立约人、立约内容、立约时间、房屋边界、成交价格等条款,文玩,而且还有卖房人儿孙、堂侄、邻居等十多位见证人的签字画押。

这份房屋买卖契约,真实地再现了二百年前川南的民间民事和民风,也对研究清代宜宾的社会经济很有帮助。“这张契约文书是我们宜宾县档案馆,目前馆藏年代最久远的一张历史档案。这张历史档案。对于我们现在研究清代房产买卖有极大的历史研究价值。”宜宾县档案局副局长邱鹏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