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海丰镇遗址考古发掘研究工作初见成果

海丰镇遗址位于黄骅市东25公里,羊二庄乡海丰镇村南至杨庄村之间,至纯天珠,南北约1200米,东西约1900米,面积超过228万平方米。遗址为中间高四周渐低的台地,中心最高处为东西向土岗,高出周围地表3米左右。1986年,全县文物普查时首次发现该遗址。2000年、2003年,因修建朔黄铁路,两次对海丰镇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揭露面积超过2200平方米。清理灰坑100多个,文玩,灰沟10条,建筑遗迹20余处,水井2眼,灶17个,道路6条,砖砌遗迹3处,发现大量瓷片、砖瓦等遗物。近日,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和黄骅市博物馆合作开展海丰镇考古发掘资料整理研究工作

通过研究发现,海丰镇遗址分为金、元两个时期的遗存。其中,以金代遗存为主。房屋建筑墙体皆建筑在一层夯过的黄色垫土上,残存基础部分,贵州文玩,宽0.5-0.85米。墙体砌法比较特殊,一般为整砖分里外两层单砖砌起,中间部分用碎砖及黄土填充夯打。室内铺地砖平铺立砌,在相对独立的空间内各自成片。平砖又有纵、横向铺法之分。这些表明,其建筑遗存不仅仅是居住场所,还有可能是作坊遗迹。

出土金、元时期遗物以瓷器为最多,其次为陶、石、骨、铜、铁器。瓷器有定窑、井陉窑、磁州窑、耀州窑、钧窑、龙泉窑、景德镇等窑系的产品。器类以碗、盘、盆、盏、壶、盒、罐、缸、鸡腿瓶、蛙形器、龟形器盖、虎形枕、彩绘人像、贴塑、围棋子、象棋子、骰子以及绞胎瓷器等。陶器有盆、罐、壶、瓶、砚、扑满、印模等;石器有盘、盆、舀、圆球;骨器有骨簪、牌、刷柄、算筹、管形饰物;铁器有沙锅、铁铲等;铜器有镜、钗、铜钱多种。此外,还发现龙形鸱吻,兽面纹、龙衔鱼纹为主的圆形瓦当等建筑构件以及甜瓜籽、大枣、莲子等植物果核。

海丰镇遗址是河北省继北戴河秦行宫遗址之后发现的一处重要滨海遗址,根据考古发掘结果,初步认定该遗址为《金史·地理志》《盐山县志》《盐山新志》《海兴县志》等文献中记载的盐山四镇之首——金代海丰镇所在地。更有专家认为,通过海丰镇遗址特点,结合海丰镇的地理位置和历史记载,海丰镇遗址应为宋金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北方起始点,瓷器从这里远销东北亚、韩国、日本及更远的一些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