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一组铭文所组成的一段文字包含了后代墓志铭的主要元素:墓主姓名、籍贯、生平、卒、葬日期、地点等

今年4月,汉寿县在修建汉(寿)德(山)大道时,于聂家桥乡茶铺村五组大岭上取土场推出一座砖室墓。我们前去进行了调查。墓前端甬道部分被推毁,后端顶部及后壁上部也局部推毁,但券顶尚未垮塌。墓早期被盗,在施工过程中又局部推毁。随葬器物不存,仅采集极少青瓷片。该墓最重要的发现是墓砖上有许多铭文。

墓坐北朝南,方向159°。现存部分平面呈长方形,砖室券顶。土坑墓壁残长810、宽310厘米。砖墓外部残长530、宽310、高290厘米;墓内残长490、宽208、高245厘米;砖壁厚40~50厘米。墓壁下部直壁部分以三顺一丁砌成,距底118厘米以上平砌,135厘米处开始起券(图一、图二)。

墓砖共有三种形态:普通长方形平板砖、长方形斜边砖(一侧厚一侧薄)和长方形楔形砖(一端厚一端薄)。墓内许多墓砖上都有铭文,铭文为模印阳文,少数印于墓砖的一挡边,多数印于一侧边。铭文砖有多种,许多是相同的,但相同内容的铭文砖也并非都是同模所印。印于一挡的文字均为“龚侯”二字,其余印于墓砖一侧。现能见到的铭文砖共345块,但实际数量应远多于此。据初步整理,其铭文内容共分两组:

第一组据初步辨识有9种铭文(以原字形繁体记录):

1.晉州從事郡察孝不就武

2.晉州從事郡察孝不就武陵漢壽

3.龔道安咸康二年歲在丙申時閏

4.咸康二年歲在丙申時閏八月十日

5.歲在丙申時閏八月十日不

6.八月十日不祿於武昌三年五月作此塼

7.祿於武昌三年五月作此塼

8.作此塼塟於祖新都府君墓西側

9.塟於祖新都府君墓西側

该组铭文砖除第二、三两种之间暂未发现衔接关系外,其余铭文均首尾衔接。由此便可组成一句完整的话:“晋州从事、郡察孝不就、武陵汉寿龚道安,咸康二年岁在丙申时闰八月十日不禄于武昌,三年五月作此砖,葬于祖新都府君墓西侧。”前两种砖铭文虽与后面无衔接,贵州文玩,但据文意无疑应属该组,而且应位于该组之首。否则作为独立的一段铭文其语句是不完整的。

第二组为独立的两种铭文:

1.龔矦

2.武陵龔世羣墓

墓砖除有铭文者外,余均为素砖,无其他花纹(图三~图五)。

从两组铭文砖的内容分析,所涉及的墓主人有两个:龚道安和龚世群,因而推测这有可能是一座合葬墓。第一组铭文表明,龚道安葬于祖父墓的西侧。这似乎表明在该墓的东侧还有一座墓,但其东侧已推平,在推挖的过程中并不见有砖室墓。由此推测,所指可能为同墓中的西侧。惟有如此才能解释铭文中另一人名——龚世群的存在。准此,则龚世群为龚道安之祖。有可能祖孙俩死的时间相距较近,祖父先葬,龚道安死后又修此豪华宽敞的墓将祖父骨骸迁葬于同墓中。当然这只是据情理推测而已。曰龚世群即龚道安,一为名,一为字,姑存一说。

关于该墓的年代,铭文记载非常精确,墓主人之一龚道安死于(即“不禄于”,“不禄”为死的委婉语)咸康二年(336)闰八月十日,咸康三年(337)五月造砖修墓。咸康为东晋成帝司马衍时期。为东晋早期。

由第一组铭文所组成的一段文字包含了后代墓志铭的主要元素:墓主姓名、籍贯、生平、卒、葬日期、地点等,只缺生年和寿岁。不啻一篇言简意赅、表达方式特殊的墓志铭。

龚道安为武陵郡汉寿人。《晋书·地理志下》:“武陵郡,汉置。统县十,户一万四千。临沅、龙阳、汉寿、沅陵、黚阳、酉阳、镡城、沅南、迁陵、舞阳。”1武陵郡即今常德市,然而汉寿县则不是今天的汉寿县,应为秦至西汉时的“索”,位于今鼎城区韩公渡镇的城址村。但可能包含今汉寿的局部地区,有可能聂家桥一带属当时汉寿县所辖。今汉寿县当时称“龙阳”,可能包括今沅江县的部分地区。

龚道安生前曾任晋州从事,“从事”约略相当于今之办事人员一类稗职。郡(应指武陵郡)府曾意欲对龚道安察举孝廉而任官,至纯天珠,而龚却推辞了。这里明确记有“晋州”一名,无疑在东晋或西晋时存在这一区划名称,至纯天珠,然而检索《晋书》,全书不见“晋州”二字。“晋州”一名最早出现于《魏书》,《魏书·地形志上》:“晋州,孝昌中置唐州,建义元年改。治白马城。”2则北魏于建义元年(528)改唐州为晋州,时当南北朝中后期。《隋书·地理志中》:“临汾郡,后魏置唐州,改曰晋州。”3王仲荦《北周地理志》曰:“晋州,治怀宁”,又“怀宁,今安徽潜山县梅城镇。”4北魏和北周的“晋州”位置并不同,而晋代的“晋州”位置何在,尚待考证。

该墓的发现对于研究晋代历史以及东晋墓葬形制、丧葬制度等无疑有着重要价值。

注释:

1.(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十五第456页,中华书局,1974年。

2.(北齐)魏收撰:《魏书》卷一〇六上第2477页,中华书局,1974年。

3.(唐)魏征等撰:《隋书》卷三十第851页,中华书局,1982年。

4.王仲荦著:《北周地理志》卷六第545页,中华书局,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