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发现吴越国龙窑遗址

乐清发现吴越国龙窑遗址

乐清发现吴越国龙窑遗址

2015年1月27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人员结束了对乐清市北白象镇乐东村龟山窑址考古发掘工作,并对龙窑遗址重新覆土保护,考古工作转入室内资料整理。

2014当地村民建墓时破坏山体,现场发现大量的瓷片堆积,为了厘清窑址的分布范围和年代并获取研究标本,加强对窑址的保护。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乐清市博物馆对龟山窑址进行了历时3个月的考古发掘清理。此次发掘共布探沟3条,清理窑炉3座,因受地面墓葬及建筑限制,3座窑炉均未作完整的揭露,仅清理窑室前段和后段,未及火膛和窑尾,,头南尾北,据估算总长约50米左右。

窑址内的青瓷制品形式多样,胎质致密。釉色大致分为青绿和青黄两种。主要产品有碗、盘、罐、壶、执壶、钵、洗、盏、盏托、炉、粉盒、器盖、擂钵、甑具、茶碾和碾轮等,以碗、盘、罐为主,器物以素面为主,少量器物饰有莲瓣、弦纹、花草纹等。窑具有支具(低束腰支具、高束腰支具)、垫圈、匣钵(钵形匣钵、M形匣钵、筒形匣钵)、匣钵盖等。此次发掘出土大量的瓷器和窑具标本,器型多、造型朴素端庄,极大充实了博物馆藏品,为今后展陈提供丰富实物资料。

从此次出土的产品和窑具分析,其烧造年代集中在吴越国晚期,但大量器物依然保留着晚唐的特征,从其与越窑中心产区上林湖的比较看,其生产工艺发展明显滞后,晚唐的传统工艺(松子泥点、明火叠烧)和吴越国末期出现的新工艺(垫圈支垫一匣一器、泥条叠烧)并存,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时代共性。

龟山窑址属于龙窑遗址类型,其生产行为模式又与上林湖越窑不同, 不同的生产行为模式,导致堆积的形态的不同。该窑址系晚唐工艺与五代末期新工艺并存,首次在野外考古中成功揭示了青瓷手工业生产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研究唐宋越窑的生产和瓯窑文化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