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的研究更应该寻找差异性

(原标题:墓葬研究作坊 唐宋墓葬考古趋势类型研究的适用性)

李雨生:范式之变:唐墓研究八十年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李雨生以《范式之变:唐墓研究八十年》概述了唐墓考古发现,评述了唐墓研究中的分期、分区和等级问题,并对唐墓研究的未来趋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从唐墓考古发现来看,1915年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察期间发掘的阿斯塔纳墓和哈拉和卓墓地,可能是中国境内唐墓所进行的首次系统科学的考古工作,遗憾的是,西方学者对于写本、图像的兴趣远甚于墓葬的考古学研究。1928年开始的小屯十二次发掘中先后发现172座隋唐墓,这是中国学者自主发掘唐墓的肇始,因条件所限,2005年出版的报告实际上只是对当时发掘记录的整理。之后还有厦大集美中学庄为玑与郑德坤、林惠祥于1936年发掘泉州唐墓,并以英文公布资料、从事研究。总体来说,1949年以前唐墓的发现与研究虽然不少,但都没有引起太大的学术反响。

但现在的研究更应该寻找差异性

李雨生(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5月,全国出版隋唐五代墓葬发掘简报1200余份,考古发掘报告57本,据此可以初步统计出已公布的经科学发掘的隋唐五代墓葬约6400余座,其中纪年墓910余座,包括纪年唐墓750余座,地域分布明显往两京集中,时代上也以唐代前期居多。可资对比的一组数据来自日本学者气贺泽保规对唐代墓志统计,即截止2009年,共公布唐代墓志6828方,志盖1909方,合计8737方。

唐代人口史研究成果对于未来唐墓考古工作颇有指导意义。唐代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有四川盆地、汾渭盆地、华北平原和江南地区,另外还有一些次一级的人口分布密集区,例如赣江流域和西江流域,这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盆地和江南地区,这两个地区自隋代以来鲜有大的战乱,人口迅速增长,但目前的唐墓考古发现显然还不能与之相匹配。

2000年以前,唐墓的编年和分期研究不断涌现。从《新中国的考古收获》开始,不同的学者对唐代墓葬提出了多种分期方案,受材料和条件的限制,早期唐墓分期研究的逻辑和结论难以求证。这其中还要注意编年与分期的差异,编年研究解决断代问题,分期研究更倾向于文化变迁。唐墓中的断代标识物已经有很多研究,例如俑、钱币、铜镜等,目前在资料大量积累、纪年墓不断涌现的前提下,要确定一座墓葬的具体时段并不困难。不同分期结论的共性是均重视安史之乱的分水岭意义,事实上唐墓的时代变化要早于安史之乱,始自唐玄宗对丧葬的整饬,而后安史之乱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经济、观念的剧变又从不同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了唐代丧葬的变革,从八世纪初一直持续到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在这之后,北方地区的两京、河朔唐墓各自走上了不同的演化之路。

相较于唐墓分期的百花齐放,对于唐代墓葬的分区研究,学术界至今仍在摸索。很多研究中的区域划分实际上只是为了框定材料,并没有考虑文化意义上继承和互动,目前最有启发意义的唐墓分区研究依然是齐东方对于环渤海唐墓的论述。如何从考古现象的相似性出发,通过墓葬材料去探索当时人眼中的文化分区,在方法论和个案研究上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唐墓研究的第三个热点是墓葬的等级研究。跟魏晋南北朝和宋辽金元墓葬研究相比,唐墓研究中对等级问题尤其重视,这很可能跟唐代有规定明确的丧葬令密切相关。目前唐代墓葬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等级标识物,例如石门、石棺床、石椁、壁画中的列戟等,可以据之推测墓主的身份。在考古材料并不丰富的时候,结合文献记载和对墓主出身、经历的个体化解读,学术界倾向于认为唐代墓葬中存在一个由高而低的级差序列。

然而在纪年资料大量积累的今天,考古材料所见的唐墓等级划分已经不像是棱角分明的阶梯状金字塔,而更像起伏不一的山岭。墓葬材料的多样化问题不容忽视,单纯从文献记载出发剪裁考古资料更不足取。这自然不是说唐代墓葬不存在等级制度,而是需要从丧葬仪式的全过程重新考虑等级问题,并探讨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即唐墓遗存跟丧葬等级间的关联性,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丧葬活动的公与私、官与民、中央与地方的差别,这无疑需要更多个案研究做支撑。

仔细分析以往的分期和等级研究就会发现研究范式的存在,即以纪年墓的墓志为核心,通过墓志将墓主人的身份和考古资料桥联,然后根据时代变迁考察墓主身份与考古资料的动态对应关系,南方地区唐墓多见有明确纪年的铭文砖,其研究范式相对弱化,因为只有纪年但墓主身份信息不明确,无法结合历史背景深入分析。另一个重要的研究范式是齐东方将民俗学研究中的丧、葬、祭的划分引入唐墓研究中,其初衷在于解释唐墓的时代变迁,但其实在唐墓研究的各领域都极富启发意义。

关于唐墓研究的前瞻,不同领域各自有不同的情况和具体的方法,无法一概而论,李雨生重点提及了三个关键词,也是三个视角。

其一是整合。这个词虽然说的多,但目前做的很少。唐墓研究中仍然缺乏长时段和大范围的整合研究,从学位论文选题就可以明显反映出来。以墓志为研究核心的讨论范式使研究重心向两京、向政治史、向形而上的问题倾斜,反倒最基础的考古学问题得不到重视,例如对于几种流行的墓葬形制的大范围、长时段的梳理,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身份、不同类型的墓葬随葬陶俑的类型组合的综合研究等等。

其二为过程。以往研究多是对结果即丧葬活动的最终物质形态的研究,也多是静态研究,以等级问题为例,未来无疑需要进行更多丧葬运作的复原研究,以具体分析礼仪、习俗、观念、制度在唐代丧葬活动中的关系及互动,单个发现许都不够理想,但相近身份和相似条件的不同发现却足以支撑细致的丧葬复原研究。

第三是考古。材料的多样化呼唤考古学视角的回归。目前不管是教学实习还是抢救性发掘都有轻视历史时期墓葬发掘的倾向,然而信息提取的精度跟遗存无关,却跟发掘者的观念息息相关。新的研究取向对于田野一线获取考古信息的种类和系统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从事墓葬研究的学者更应该身体力行、走向田野,抓住城市化浪潮中海量唐墓发掘、整理的机遇,在源头上提取更丰富的信息,进而开展更多有趣的研究。

对李雨生的发言,学者间的讨论集中在墓葬等级制度上。

耿朔认为唐代丧葬等级的文献记载是基于官品展开的,而魏晋墓葬研究中划分墓主身份的依据是爵位,唐代是否也是如此?李雨生认为,唐代官制分职散爵勋,一般以职事官为主要依据来考察墓主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