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本报讯 记者靳碧海报道:3月22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进一步解决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长、审批事项多、办理时间长等问题。

《实施方案》在近年建设工程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基础上,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对政府审批制度进行全过程改革。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行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等措施,压缩审批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限从98个工作日压缩至37个工作日以内,审批时间压减幅度达到62.2%以上

《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对社会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所需办理的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再造审批流程。改革后,各类项目审批时间再压缩一半,其中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技术审查后审批部门的程序性备案实行“马上办”,1个工作日办结;行政许可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府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期限的30%以内,5个工作日内办结。

“该方案中提出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方案》的亮点内容还包括精简审批环节,将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整合为53项,减少25%;推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推行“标准地”改革和区域评估制度;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容缺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允许社会投资项目分阶段报建施工。

《实施方案》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技术审查责任,弱化审批的同时加强批后监管,构建以项目高效顺畅报建为核心,遵循基本建设规律,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的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