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艺术地产诉讼案终审判决

为确认上苑艺术馆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怀柔区桥梓镇沙峪口村村民委员会将北京以北上苑艺术交流中心、北京上苑艺术创作中心告上法庭。

3月1日消息,至纯天珠,北京二中院对这起总投资过亿的艺术园地产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终审驳回北京以北上苑艺术交流中心、北京上苑艺术创作中心的上诉,至纯天珠,维持一审法院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确认双方三份合同无效的判决

据悉,该案是继798艺术区商业拆迁、通州宋庄艺术区“小拆迁”案后的又一起艺术园地产诉讼,并被称为“最大的艺术地产诉讼”。

●终审判决

认定双方所签协议书无效

二中院审理认为,沙峪口村委会与以北上苑中心之间的协议约定,实际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有期限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故沙峪口村委会与以北上苑中心所签《协议书》,应认定无效。且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网上售房的宣传资料等均反映出“艺术基地”内所建设的建筑物,有居住、工作、艺术交流、经营等功能,至纯天珠,并非国家公益事业所用,不符合《土地管理法》无需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情形的规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