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拨1亿元专项资金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文化厅举行的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今年河南省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公布了购买目录。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整合以往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同时还新增4668万元,设立了1亿元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据悉,目前,2016年各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


  专项资金主要分为艺术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


  艺术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其中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全省国有和民营文化艺术单位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研究、人才培养等给予补助及奖励;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省辖市、县(市、区)国有地方戏曲院团的艺术创作、演出设备购置、优秀剧目移植复排等给予扶持。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6000万元,其中购买国有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的演出活动3000万元,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国有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的演出活动;购买文化单位开展群众文化、全民阅读等活动;扶持“中原文化走出去”等重大文化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