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黎一报道:3月2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去年我省正式设立江西文化艺术基金。近日,根据该基金章程规定,我省面向社会开发布2018-2019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表,面向全省“寻找”受助项目。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团等,均可及时提出申报。该基金由省财政在现有预算相关资金中整合安排,目前每年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据悉,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为中部省份首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基金,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一般项目面向社会开放申报平台;重点项目对接全省文化艺术重点工作,服务文化强省建设。纳入常规评审程序的一般项目,主要包括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文学创作资助项目、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等五个方面。根据章程规定,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各类企业、文化事业单位、社团以及对江西文化事业发展起推动与引领作用的个人;二是各类企业、文化事业单位、社团,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资助经费做到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有关的会计资料;三是个人申报项目能完整提供申请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单据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报主体可登录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将申报材料寄送至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并根据基金章程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