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为中部省份首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基金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2018年,由省财政厅牵头,报经省政府审定,我省正式设立江西文化艺术基金。近日,根据该基金章程规定,我省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2019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表,面向全省“寻找”受助项目。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团等,均可提出申报。

  据悉,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为中部省份首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基金,旨在通过创新文化投入模式,为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该基金资助范围包括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人才培养、与文化艺术相关的全省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等方面。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一般项目面向社会开放申报平台;重点项目对接全省文化艺术重点工作,服务文化强省建设。

  此次发布的申报指南,为纳入常规评审程序的一般项目,主要包括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文学创作资助项目、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等五个方面的申报指南。根据章程规定,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各类企业、文化事业单位、社团以及对江西文化事业发展起推动与引领作用的个人;二是各类企业、文化事业单位、社团,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资助经费做到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有关的会计资料;三是个人申报项目能完整提供申请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单据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报主体可登陆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将申报材料寄送至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并根据基金章程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该基金由省财政在现有预算相关资金中整合安排,目前每年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配方案确定后,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时拨付相关资金。资助经费必须纳入一般项目承担主体或受委托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对违规使用基金,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挤占或挪用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取消三年内项目单位和个人申报本基金的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