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打私部门规定 打私查获无主冻品将禁止拍卖

自治区打私部门修订打私查获货物物品处理细则

打私查获的无主冻品将禁止拍卖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刘冬莲)《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海关监管区查获现场无所有人的应税应证进口货物物品及其运输工具处理细则(试行)》(下称《细则》)11月14日修订印发,进一步规范打私中查获的货物处理事项。文件将于12月1日生效。该文件明确规定,打私查获的无主冻品将禁止拍卖,须作无害化处理。

根据《细则》,无主货物原则上统一归口当地设区市打私办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按规定可拍卖的无主货物,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同级国库。但打私查获的无主冻品将禁止拍卖,须作无害化处理。

自治区打私办有关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印发、将于12月1日废止的细则文件,对打私中查获的无主冻品是否可进行拍卖的表述不够明确。这使得在实际打私工作中,至纯天珠,有的无主冻品被直接销毁,有的则被拍卖,重新进入流通领域。

他说,打私中查获的无主冻品存在检验检疫方面的隐患。2015年12月,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印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对打私中查获的无主冻品进行无害化处理。2013年的细则文件与之不相适应,所以进行了修订。打私中查获的活体如生猪等,也要按规定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悉,目前执法部门对罚没的走私冻品采取填埋者焚烧的销毁方式,存在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成本高、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2016年1~9月,我区已查获走私冻品2.07万吨,至纯天珠,存于冷库中耗资巨大。有关部门正想方设法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让走私冻品转化为无疫病传播风险的物料。我区在防城港市建立的无害化处理中心有望于今年年底运行,日处理量达200吨,届时有望纾解这一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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