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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假拍的2.2亿汉玉凳并未成交

字号+ 作者:爱文玩 来源:网络整理贵州文玩 2019-02-17 07:21 我要评论( )

龙年伊始,热得发烫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被泼上了一盆凉水网民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发帖称,2011年时以2.2亿元成交、创下玉器拍卖纪录的汉代玉凳是赝品,拍卖方涉嫌拍假,天价拍品背后难逃洗钱骗贷之嫌。新华社中国网事采访当事各方最新获悉,由于艺术品鉴定本

龙年伊始,热得发烫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被泼上了一盆凉水——网民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发帖称,2011年时以2.2亿成交、创下玉器拍卖纪录的“汉代玉凳”是赝品,拍卖方涉嫌拍假,天价拍品背后难逃“洗钱”“骗贷”之嫌。新华社“中国网事”采访当事各方最新获悉,由于艺术品鉴定本身存在巨大争议,所谓“汉代玉凳”的真假依旧是个谜团,但是拍卖方承认那件创下2.2亿元拍卖纪录的玉器事实上并未最终成交

据记者调查,被网民广泛质疑的“汉代玉凳”的拍卖方——“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官网显示:该拍品全称为“汉代青黄玉龙凤纹梳妆台、坐凳 (两件)”;尺寸为“台127.3×47.8cm,至纯天珠,坐凳45×45×32cm”;重量为“台重265.2斤,坐凳重72.2斤”;估价为 “180000000元人民币”。

2011年1月9日,该拍品在“‘古玉雅集’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上,以1.8亿元起拍,最终以2.2亿元成交,创下新的玉器拍卖纪录。

然而,这样一件“稀世珍宝”却惹来不少网民的嘲笑,直指该拍品“造假不专业”。“醉眼梨花满路”等网民说:“按照一般历史常识,汉代古人是席地而坐的,当时还没有发明凳子。这‘汉代玉凳’难道是‘穿越’而来?”

还有不少网民分析,这可能是拍卖公司伙同委托人(卖家)、买受人(买家)联手做的局。“天价拍品就是鱼饵,抵押后从银行套现。这里面的潜规则多得是!”

综合网民的质疑,围绕着“2.2亿元‘汉代玉凳’涉嫌假拍”事实上存在4个疑点。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各方。

疑点一

“汉代玉凳”是否为赝品?

“中嘉拍卖”高级顾问朱明讲述了拍品鉴定过程:该拍品于2010年10月在河北征集到后,“中嘉拍卖”专程请故宫(微博)博物院研究馆员周南泉老先生对此拍品进行实物上手目鉴,认定此拍品为“汉代”,并出具了鉴定证书。

周南泉的鉴定证书显示:“名称:玉梳妆台与椅”“年代:汉”“质地:玉质”“专家鉴评:质晶莹温润,有古雅的沁色和包浆……工艺精细巧,体纹生动神奇,造型罕见,有重要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然而,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认为:“汉代时人们是席地而坐,当时中国还没有凳子的概念,这种凳子要到宋朝才有。”还有专家表示,从“汉代坐凳”的图片上看,它属于“高坐器具”,不符合汉代的礼制和贵族文化特点,也不符合当时的服饰要求,拍品可能是仿清代家具。

对此,“中嘉拍卖”副总经理黄建军这样解释:这件拍品的主件是梳妆台,坐凳仅为附件,梳妆台是陈设器而非实用器。“至于这件拍品的真伪,那是学术问题。用‘汉代人席地而坐’来判定当时绝没有凳子,下此结论为时过早。”

而张宁并不这么认为:“很多赝品粗制滥造,明眼人一看便知,可一些拍卖公司所聘的假专家为牟利不惜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即便一些真专家,由于拿老板的工资‘吃人嘴软’,也违心做假鉴定,‘天价赝品’便肆无忌惮地流向市场。”

疑点二

“汉代玉凳”的天价如何出炉?

据朱明介绍,送拍的委托人根据拍品玉料的重量与珍贵性、周南泉先生的鉴定证书和“中嘉拍卖”的建议,将起拍价定为1.8亿元。“这件拍品,即便不是汉代的,而是现代的,它的价值也可能比起拍价要高。”

黄建军说,2010年1月9日,在北京昆仑饭店举行的《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至纯天珠,经多次竞价,366号竞拍者最终以2.2亿元的价格拍得此物。

记者几经周折获得委托人和买受人与“中嘉拍卖”签订的合同。合同显示,经委托人同意,该拍品的起拍价为1.8亿元,而366号竞拍者张某最终以2.2亿元的价格与“中嘉拍卖”签订了买受协议,佣金比例为12%。

疑点三

拍品是否真正成交?

针对网民关于“通过拍卖‘洗钱’‘骗贷’”等质疑,黄建军回答,“汉代玉凳”最终实际并未成交。“拍卖现场,该拍品虽已落槌,但买受人并未当场付款,之后我们曾多次催促其付款,但直到现在也没实际交割。买受人当时所缴纳的3万元保证金依然在拍卖公司,已作违约金处理,而拍品依然在委托人处。”

记者根据买受合同和保证金凭证上的联络信息与这件拍品的买受人张先生取得电话联系。张先生承认,他曾替“老板”在“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以 2.2亿元拍得“汉代坐凳”。之所以“赖账”,他这样解释:“我们老板的钱没到位,最后没付款,所以拍前交给拍卖公司的3万元保证金变成了违约金。”

记者在“北京市文物局给《古玉雅集》拍卖会文物拍品审核的批复(【2010】1440号)”中看到,“中嘉拍卖”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已拍卖文物记录的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嘉拍卖”称,因“汉代玉凳”未成交,故并未向北京市文物局上报。

疑点四

拍卖方到底有无“知假拍假”?

针对网民“‘中嘉拍卖’假拍‘汉代玉凳’已不是首次”的指控,朱明回应说:“我公司拍卖的‘汉代玉凳’,有专家鉴定,也已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的拍前审核并获得拍卖许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朱明并未否认网民有关“‘中嘉拍卖’售假有‘前科’”的问题。

北京朝阳法院官网显示,2008年,刘某在该拍卖公司购买8件古董商品,共支付货款近26万元。后刘某经鉴定发现,这8件瓷器均为现代仿品,遂将“中嘉拍卖”诉至法院。2010年底,法院判决“中嘉拍卖”向刘某退还全额货款并支付相关利息及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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