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实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实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本意见主要针对东北地区,全国其他老工业基地参照执行。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面临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地区发展历来高度重视,2003年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支持、帮助、推动振兴发展的专门措施。10多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重大装备研制走在全国前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民生有了明显改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是正确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的前景是广阔的。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纷繁复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活力仍然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科技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偏资源型、传统型、重化工型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变化,新兴产业发展偏慢;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结构单一地区(城市)转型面临较多困难,社会保障和民生压力较大;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基层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适应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矛盾和问题归根结底是体制机制问题,是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全面深化改革。

(二)重大意义。东北地区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和我国重要的工业与农业基地,拥有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资源、产业、科教、人才、基础设施等支撑能力较强,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东北地区区位条件优越,沿边沿海优势明显,是全国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在国家发展全局中举足轻重,在全国现代化建设中至关重要。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新经济支撑带的重大任务,是优化调整国有资产布局、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客观要求,是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的重要部署,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打造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宏伟事业推向新阶段。

(三)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和把握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互动衔接,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四)发展目标。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和企业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争取再用10年左右时间,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走进全国现代化建设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

二、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治本之策,要以知难而进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信心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解决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管得过多过细以及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一律下放,着力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开放活市场,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

(六)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使其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东北各省区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体实施意见。按照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类别推进改革,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引领,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扎实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一批国有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支持总部设在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先行开展改革试点。研究中央企业与地方协同发展、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共建一批产业园区。加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模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