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网络司法拍卖的优势作用;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4月12日,省高院召开“深化联合惩戒、推进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情况。

  2019年1-3月,全省法院网拍涉及案件数量579件,标的物数量1189件,成交量271件,参拍410人次,成交率62.01%,成交金额3.65亿元,溢价率101.5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315.87万元。

  我省自2017年部署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改革以来,全省三级133家法院已全部实现了执行财产的网络拍卖。2017年,全省法院网拍涉及案件数量833件,标的物数量2571件,成交量304件,参拍930人次,成交率37.44%,成交金额8.9亿元,溢价率13.4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504.29万元。

  2018年,全省法院网拍涉及案件数量1799件,标的物数量4262件,成交量1243件,参拍898人次,成交率37.51%,成交金额24.49亿元,溢价率181.3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594.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其中涉及案件数量增加了116%,成交量提高了308%,成交金额提升了173%,为当事人多节省佣金5089万元。

  虽然网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执行财产网拍处置少、案拍比有待提高,成交率偏低、流拍量偏高,一拍不降价、拍卖用时长,以及网拍宣传、拍卖财产推介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高院执行局将紧密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组织全省各中、基层法院执行局认真对标一流,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网拍工作的管理监督,发挥好网络司法拍卖的优势作用;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依法合理的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担当作为,依法合议确定网拍起拍价及增价幅度;运用信息化及传统方式等手段,加大网拍工作宣传力度和拍卖财产推介力度;着力增加执行财产网拍处置数量、提高案拍比,着力加大网拍工作力度、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着力规范管理、缩短执行财产处置变现周期,公正高效的实现当事人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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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随后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科学有效的规范了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变卖的流程方式,起拍价、增价幅度、成交确认、悔拍处置以及网拍平台等。

  目前,网络司法拍卖信息在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五大网拍平台上同步发布,受众范围广,对于竞拍者而言,突破了地域限制;《网拍规定》对参拍人数、竞价次数没有限制可以促进标的物拍值最大化;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拍卖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布,所有竞买人获得的信息保持一致,排除了利用信息不对称钻空子搞腐败的可能性;网络司法拍卖较以往的传统拍卖公司拍卖的成本极低,网络司法拍卖实施为零佣金,大大颠覆了传统拍卖收取佣金的行业惯例,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