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不再投 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本公司将不再投 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2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
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杭州中院”)拟于2019年4月18日10时至2019年4月19日10时
止(延时的除外)在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所持有的
7,777,576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持有671,261股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05,432,976股,占公司总股
本12.91%,本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被杭州中院司法拍卖的数量为7,777,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累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14,037,17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3.96%;陈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7%,
本次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拟被杭州中院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671,26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8%,其累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671,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二、本次拟被拍卖股份情况及相关股东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本次拟被拍卖的7,777,576股股份为限售流通股,
系盈方微电子通过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定向转增方式取得;陈志成先生本次
拟被拍卖的671,261股系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的方式取得。盈方
微电子及陈志成先生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以及其他对中
小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盈方微电
子、陈志成

业绩承诺及
补偿安排

自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2014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
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5,000万元,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500
万元;若未能实现上述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盈方
微电子应在公司以上各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
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同时,作为保
障上述业绩承诺的措施,盈方微电子将在:1)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0日内将2014年度公司净利润
承诺数5,000万元的30%,即1,500万元汇入公司指定的
账户作为2014年度利润实现的保证金;2)盈方微电子将
在2015年4月30日前将2015年度公司净利润承诺数
12,500万元的30%,即3,750万元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作为
2015年度利润实现的保证金。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盈方微电
子、陈志成

股份减持

除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其所持
公司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之外,盈方微电子进一步承诺自
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48个月内,盈方微电子通过二级市场
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元/股,在公司实施
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宜时,该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盈方微电子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
出交易,其卖出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划入公司账户归
全体股东所有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盈方微电子

股份限售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潜在股东承诺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该承诺仍在承诺有效期
内,承诺持续有效且正
在履行当中,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盈方微电子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
承诺

盈方微电子

独立性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保证上市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该承诺仍在承诺有效期
内,承诺持续有效且正
在履行当中,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同业竞争

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信息披
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投
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营
他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其他与上市公司
具有利益冲突或竞争性的行为,以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
的利益。


该承诺仍在承诺有效期
内,承诺持续有效且正
在履行当中,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关联交易

为了将来尽量规范和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之间

该承诺仍在承诺有效期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
尽可能避免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开、
公平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
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
及其关联方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内,承诺持续有效且正
在履行当中,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陈志成

股份减持承


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
票。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盈方微电
子、陈志成

业绩承诺及
补偿安排

基于贵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贵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
报告,根据湖北证监局【鄂证监公司字(2016)26号】《关
注函》的要求“公司应另行聘请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真实性进行
专项核查,确定盈利金额”。请贵公司尽快启动对盈利预测
实现情况的真实性专项核查,以确认最终利润数额。盈方
微电子承诺: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已支付的
业绩补偿金额,我司将在审计报告披露后的20个工作日内
补齐差额款。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已支付的
业绩补偿金额,我司同意将该差额款无偿赠予贵公司。


陈志成承诺: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已支付的
业绩补偿金额,我将督促盈方微电子在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20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款,如盈方微电子未在规定时间内
补齐差额款,本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核查后确定
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本人作为盈
方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同意盈方微电子将该差额款无偿赠
予贵公司。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三、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本次拟被拍卖的7,777,576股为限售流通股,
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原定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尽管盈方微电
子所持该部分股份已限售期满,但其目前并未向公司申请办理对其所持股份解除
限售的有关手续。


陈志成先生本次拟被拍卖的671,261股系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的方式取得。2018年2月24日,陈志成先生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董事
长及其他相关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陈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3,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0,750
股,本次陈志成先生拟被拍卖的股份中仍存在限制减持的情况。


2、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亏损,若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3、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
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若其所持股份后
续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鄂证调查字2016005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
目前,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触及
13.2.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
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


5、因公司美国数据中心租赁业务已与客户终止合作并在合同终止的三个月
内尚未恢复正常,且公司预计该业务在未来三个月内仍难以恢复,公司股票触及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19年3月27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暂停运营将导致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及全年经营业
绩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盈方微电子及陈志成先生本次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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