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迄今为止陕西出台的首部关于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将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规划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黄帝陵位于陕西省黄陵县的桥山之巅,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陵寝,是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祭祖的场所。1962年,黄帝陵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为“古墓葬第一号”,故称“天下第一陵”。2002年,黄帝陵景区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黄帝陵庄严、有序的祭祀、参观活动,有利于传承中华文明,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制定《办法》可以更加有效地保护黄帝陵和周边环境风貌,制止人为破坏,确保黄帝陵景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009年4月份,根据陕西人民省政府的安排,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办法》,并广泛征求了文物、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延安市、黄陵县的意见。2009年11月23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12月29日,该《办法》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办法》共28条,,明确了黄帝陵保护区的保护范围、部门职责,对祭祀活动、文物保护、规划建设、生态保护以及防火防噪、立碑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对黄帝陵祭祀活动、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和违规违法处置也作了规范

办法》明确,黄帝陵的保护范围是指黄帝陵园、轩辕庙院和所处的桥山山体与山前空间,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包括桥山周围山体、沮水两岸沟峪、黄陵县城和周围景区景点。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黄帝陵保护、管理、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和组织实施公祭活动;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黄帝陵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延安市人民政府对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建设事项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办法》要求在黄帝陵保护区内从事保护、管理、建设、开发和经营等活动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