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物流失海外情况严重 缺少证据是最大障碍

北京6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7分报道,海外流失文物首次光明正大地依法归来,武惠妃石椁留给我们的,不仅是精美石刻的研究欣赏价值,也让我们看到了文物归国的明晰道路。更多的文物能否照此回归?海外漂泊的国宝归途是否畅通?中国之声连线著名文物专家,南开大学教授郭长虹。

主持人:现在我们追回海外流失文物主要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渠道?

郭长虹:主要有两条法律依据,一个是根据《日内瓦公约》,但是现在很多历史上的文物流入国没有签署《日内瓦公约》,英国就没有签署《日内瓦公约》,当年圆明园的流失文物现在在大英博物馆是有据可查的,但是不归还。盗窃文物一种是馆藏文物的被盗,一种是私人收藏的文物被盗。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所有的地下出土文物都是国有的,所以武惠妃的石棺椁属于古墓葬的盗掘。按照所在国法律属于盗窃,在提供相关确切的法律证据之后,这个是能无偿索回的。

主持人:武惠妃石椁成为第一件通过正当法律程序回归的国家一级文物,它的追回是否对今后的流失文物追索有一定示范意义呢?

郭长虹:因为美国是英美法系,这样就可以构成案例,将来对于我们大量盗窃走私的者是文物犯罪的流出文物的追索是有案例示范作用。

主持人:目前我国还有大量的文物流失海外,它们的回归主要障碍又是什么呢?

郭长虹:我国文物流失情况相当严重,比如地下出土的一件东西,在出土之前谁都没见过,即使在文物法上对它有主张,是国有的,但是这个东西的证明过程很难,,如果走私了也很难办。除非有一种情况,在国内盗掘和流通环节掌握了确切的证据,比如相关照片、作案人的口供、交待、现场一些东西,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追回,但大量的出土文物是缺少这样的证据的,证据障碍是最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