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创作阶段要注意保存好草稿外

“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一个艺术品市场交易额达世界第二的大国来说,艺术家的劳动得到尊重、艺术家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这是美术界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中国文联副主席冯远日前在由中国文联、中国美协联合主办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座谈会”上如是说。

市场越繁荣,美术作品被侵权的问题就越突出。尤其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投身艺术市场,参与到美术作品的展示、出版、销售、收藏等各个领域,在微电子技术、新兴材料技术为主的新技术的引领下,无论是出版传播方式还是艺术创作本身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这也使得美术作品的保护尤其是著作权保护方面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如从最初的擅自以美术作品制作邮票、金箔画,到后来出版社随意使用、出版美术作品,乃至于近年的高考课题中使用漫画、影视作品里屡次以美术作品为背景等,更不用说假画充斥市场这种比比皆是、见怪不怪的现象了。

侵权时有发生 壁画作品最严重

80多岁的老艺术家侯一民说起国内一些著名壁画的遭遇,仍然气愤不已:刘秉江为北京饭店画的《创作·收获·欢乐》,由于装修一夜之间就被毁掉了,其对面的《桂林山水》也变成了一堆垃圾。“我在北京的5幅壁画作品已经被毁掉3幅了,首先被毁的是《血肉长城》。”他说。

湖北美术家协会主席唐小禾说,他在第六届全国美展获金奖的作品也被毁了,所有权单位出了5000块钱,一个文物贩子把它切下来,卖到景德镇的私人手上。他虽然找了一些法律专家咨询,但是他们研究了这个案子后,觉得官司打不赢,也就不了了之。

和一般的美术品比如国画等不一样,壁画的创作不仅是受某个单位个人的委托,且往往是某个市政工程包括城市文化形象展示的组成部分,有公共艺术的性质,作品一旦完成即固定在建筑上,其有形资产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了。壁画的著作权如何界定?侯一民认为: “虽然甲方拥有这个有形资产的所有权,乙方(作者)还应拥有该作品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体现在他对这个作品的署名、宣传介绍、出版等方面的权利。”

避免纠纷,北京市二中院知识产权厅副厅长张晓津建议:“对于壁画这种兼顾无形和有形资产所有权的艺术形式,要重‘约定’这个环节。除了在创作阶段要注意保存好草稿外,在接受委托创作时,一定要与对方约定清楚各自的权利归属。”

著作权法在完善 他山之石可资借鉴

“十几年前,我到美协任职的第一个月就被传唤到法院打美协的维权官司。12年过去了,去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还有某机构打着‘中国美协’的名义在北京钓鱼台开会行骗。”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对于美术侵权现象多、维权难有着切身感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副厅长张雪松介绍:“从这些年的诉讼案件来看,美术作品的侵权,所涉领域很宽,包括商标、专利的外观设计、包装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问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从1990年《著作权法》出台,到2001年、2010年两次修改,可以说,十几年间,《著作权法》中关于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建设有所进展。比如,不仅是把美术作品当做著作权法单独的保护主体,而且在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美术作者享有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权、发表权等共17项权利。美术作品的保护期和其他种类的作品基本一致,即作者终生直至死亡后50年等等。

“当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美术作品的保护。”国家版权局版权处处长段玉萍介绍,比如欧洲很多国家规定作者有“追诉权”,即在美术作品第一次拍卖后,以后的若干拍卖,作者都能拿到作品拍卖金额的5%作为报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唐昭红还特别介绍,美国版权法在修改完善过程的一个情况,即在1990年增加了视觉艺术作品保护法,以保护创作者的精神利益。

作为国内美术作品使用机构的代表,雅昌集团副总裁潘建平介绍,雅昌对于自己储存的2000多万张艺术品图片资料及相关信息的保护和传播,自2006年采取了先与作者签署协议,后对其进行数字化并妥善管理的措施。

艺术家的维权难在哪里

美术作品被侵权后,艺术家最关心的是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曾参与了晴川饭店壁画《赤壁之战》被侵权的诉讼案件的唐昭红主任认为,壁画注定著作权和所有权的天然分离,,这种情况下怎么保护作品、维护著作权,实际上是作品所有人和著作权人利益的博弈。“在这场博弈中,以个人对抗集体,画家是天然弱势。”她说。

张雪松副厅长介绍,从审判的结果看,多数法院支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侵权并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等。争议较大的是如何计算赔偿损失的问题,由于目前判决赔偿数额要视作品本身的原创性、知名度以及用途是商业性的还是作为报刊插图等一般用途而定,情况非常复杂,因此,目前尚无公认的计算标准。他透露,前年审理的范曾《十二生肖图》被香港某金币公司用以制作金币的侵权诉讼案, “判决的赔偿数额满足了原告起诉的大部分诉求”,达到500万元,应该是近年来美术作品著作权案里赔偿数额最高的一例。

作为艺术家个人而言,其实无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应付长时间的诉讼。“现在,我们也找一些自保的办法,比如将壁画都做成能拆能装的形式。”侯一民无可奈何地表示。

近年来,美术家集体管理、美术品著作权集体保护等有效程序摆上了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工作日程。据中国美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吴长江介绍,在去年成立著作权维权办公室的基础上,近期,中国美协与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等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制定了创办维权网络窗口的计划。据了解,中国文联和北京法院系统在积极策划建立全面合作机制,作为第一个合作项目,由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申请的“中国21世纪壁画精品的审定与保护”课题,将评选出百件改革开放后的精品壁画,分批开展维权、保护工作。

“今后我们不仅要通过美术家的集体管理,加强对他们的普法教育,建立维权的平台,还要大力呼吁著作权法的修改完善。”中国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陶勤表示,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美术维权要从源头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