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迅速发展过程中

追问二:造假明显却天价成交,“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对于稍有常识的收藏者来讲,这样偏离常识的造假都非常显而易见,想要分辨孰真孰假应该并不难。而如果造假手段低下,为何买家还会花费天价购得假古董?这也引起了关于艺术拍卖“洗钱”及“贿赂”黑幕的质疑。

我国拍卖法中规定,拍卖人和委托人不能保证标的真伪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迅速发展过程中,随之而来的不仅有艺术品价格飞涨,也带来了各种弊端,,出现了各种假拍和拍假的现象。在国际艺术品拍卖的历史和现实中,不乏一些匪夷所思的交易,本来并不值钱的艺术品,甚至是赝品,却在几番激烈的竞价后以“天价”成交。

而在这样别有深意的交易之后,拍卖公司或是不予回应或是推卸责任,大有稳坐钓鱼台的架势,这样的纵容致使艺术品市场出现了一件又一件的“金缕玉衣”。一个高过一个的“天价”让许多不知情的投资者盲目涌入艺术品收藏的大潮之中,而市场却缺少有效的监管。

2011年6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呼吁拍卖行业提高企业形象,通过税收透明化等一系列手段来化解拍假、假拍等问题。不过到目前为止,从市场的反应来看,《自律公约》收效甚微,何时艺术品市场才能脱下这件“金缕玉衣”呢?显然,在巨大利益的趋势之下,光靠拍卖行业的自律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