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关镇城郊村有一对骑鼓石

经营古玩店起贪念,却干起盗窃文物之事,犯罪嫌疑人资某纠集多人两次作案,终锒铛入狱,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11月27日,,湖南永兴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资某与曾某、陈某、雷某、黄某、许某六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2年5月3日,犯罪嫌疑人资某在其开设的古玩店中与犯罪嫌疑人曾某闲聊中得知,永兴县城关镇城郊村有一对骑鼓石,但是当地人并不愿意将骑鼓石出售。没想到,资某对这骑鼓石“恋恋不忘”,当天晚上,便纠集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雷某、许某四人携带作案工具开车从耒阳市赶至永兴县盗窃。5月4日凌晨,会同在永兴县的曾某一起,六人连夜将骑鼓石运回资某的古玩店。

尝到甜头的资某,不仅没有收手,选择了再次作案。2012年5月21日晚上,资某再次纠集雷某、黄某、陈某携带作案工具从耒阳市赶到永兴县,将黑手伸向了永兴县黄泥乡汶村的一对柱基。当日24点,在某岔路口负责接应的资某、陈某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民警盘查,遂立即通知负责实施盗窃的雷某、黄某“有警察查车,白天再走”。收到风声的雷某、黄某将柱基和作案工具藏匿后,不巧撞见巡逻民警,两人被带回派出所盘查,如实交代了盗窃文物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盗的明代骑鼓石和清代柱基均属于国家三级珍贵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