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澄清季羡林故居案报道:被告人未无罪释放

前天,有媒体报道称,季羡林故居盗窃案的被告人王如,在经过法院审理后被认定无罪,目前已被释放。记者向审理此案的市一中院证实,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并未宣判结案。

3月2日,有报道称“2013年2月17日,王如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被宣告无罪释放。”该报道还称法院认为王如确是为了“抢救”季羡林故居财产而为,并不符合盗窃罪的条件。之后,网络上关于王如被无罪释放的消息铺天盖地。

记者与季羡林之子季承联系后得知,他事先并不知道此事。“我是有记者采访我,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然后去买的报纸。”季承告诉记者,他听说王如被无罪释放的消息后,既震惊又愤怒。事后,他和承办该案的法官联系后,才得知媒体报道有问题。“法官跟我说的原话就是:‘这个案件我们还在审理中,怎么就无罪释放了?至少我不知道这个情况。’”季承表示,既然法官都不知道,那这事肯定是子虚乌有。

随后,记者向此案提起公诉的市检一分院和审理此案的市一中院分别核实了情况。媒体报道中称,“记者了解到,法院基本采纳了王如的辩护人的意见,而检方最终撤回了对王如的起诉”。对此,市检一分院回应,并不知道有此事。报道中称,“2013年2月17日,王如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被宣告无罪释放”。对此,市一中院表示,此案正在审理中,并未结案。

昨天,季承表示,他将会在今天给爆出这条失实新闻的报纸打电话,要他们给出一个说法。“我要让社会了解,这是一条假新闻。”季承说。同时,他得知采写这篇新闻的记者是从王如的辩护律师处得知的消息,“不过,听说律师又是听王如自己说被无罪释放了,但律师并没有见到法律文书。”对此,季承表示这件事有点莫名其妙。

季承还告诉记者,希望法院能尽快审结此案。对于王如多次“喊冤”,季承回应,“她当然不冤,,就是她驱使小方(方咸如)砸窗偷东西,行为就是盗窃,更谈不上维护国家财产,太荒谬了。”季承说。

案件回放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上8点,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海淀区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季羡林故居内,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价值共333万余元。案发次日中午,季羡林之子季承向警方报案。王如得知后,又伙同方咸如将盗窃来的财物转移藏匿。

5天后,海淀警方通报称,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2011年5月11日,王如出庭受审,法庭称将择日宣判。2012年2月20日,一中院告知季承,王如和方咸如二人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