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盗古墓被判有期徒刑

3名盗墓贼勾结联防队员,在朝阳区十八里店的三座清代古墓中挖出玉簪等文物。今天上午,朝阳法院通报称,4人已因盗掘古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韩飞等3人系安徽阜南农民,他们通过勾结十八里店乡老君堂村巡防队联防员刘彪,多次在朝阳区十八里店的古墓中盗掘文物,然后再到潘家园古玩市场销赃。

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4人分别在小武基桥东工地、十八里店村高标菜地、小武基汽配城工地,从三处古墓中挖出玉镯子、金簪子、铜钱物品。经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鉴定,三处墓葬均为清代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刘彪的暂住地起获青釉噎食罐两件等物,,此外还在潘家园古玩城某摊位处起获云头金簪(无镶嵌)一件,上述物品经初步鉴定为明、清墓葬出土文物,均已收缴。

据刘彪供述,韩飞等3人专门从事盗掘古墓,四处寻找工地并打听哪里有老坟,之所以拉他入伙,是因为刘彪是当地人,同时又是联防队员。有的工地刘彪说句话,韩飞等人就能进去,如果韩飞等人被其他联防队员发现,刘彪也能说上话,这样不会报警。

最终,法院以盗掘古墓罪判处韩飞有期徒刑10年、罚金2万元;刘彪有期徒刑9年、罚金1.8万元,;其他2人也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4人均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