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级建筑非常罕见 心疼!这是熊猫级的建筑!曾参加名城办组织现场讨论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冯江听到强拆消息后连声叹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金陵台、妙高台民国建筑未能在“缓拆令”下幸存——6月10日深夜11时到次日清晨,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69号之一被钩机野蛮拆毁。这一骇人听闻的强拆在微博上引起震动与声讨。

熊猫级建筑非常罕见 心疼!这是熊猫级的建筑!曾参加名城办组织现场讨论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冯江听到强拆消息后连声叹息

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69号之一被钩机野蛮拆毁

熊猫级建筑非常罕见 心疼!这是熊猫级的建筑!曾参加名城办组织现场讨论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冯江听到强拆消息后连声叹息

拆除前的诗书街69号之一。

民国建筑如同被轰炸

金陵台、妙高台所处的拆迁和开发地块位于观绿路和诗书路的汇合处的北面,目前地块被围墙围了起来,记者现场看到,在诗书路上的围墙大门用铁链锁住,被拆毁的民国建筑正好位于诗书路街道办对面。据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被拆毁的建筑为诗书路69号、69号之一。

从高处和通过围墙大门的门缝可以清晰地看到,被拆毁的建筑残骸纵横交错、横七竖八堆积在一起。梁柱歪斜,露出钢筋,大面积的青砖墙倒塌下来。红砖墙也断裂成几大块倒在上面。走过诗书路的行人纷纷在民国建筑的残垣断壁前驻足观望,摇头叹息。这个建筑只有一面有着拱形装饰的两扇窗户的墙还未倒下。窗户的南边用七八米长的编织布挡住里面的建筑残骸,窗户的北面用绿色塑料搭建的棚子还没倒下。

居民

10号晚至11号清晨深夜施工

在原诗书路街道办事处前停车场的管理员告诉记者,前两天他轮休,这个民国建筑还好好的在那里,今天端午节我上班,一大早过来发现建筑没有了。

家住对面的一位街坊告诉记者:“一个多星期前,开发商就准备干坏事了。他们先是用编织布把对着我们诗书路这边挡起来。这个工地对着观绿路一面是人民路高架的一个出口,大家很少会注意那边。”他说,前几天他们白天就有人在里面敲敲打打,我们就过去看,他们一看有人来就溜走了。

另一位老伯说,10号他很早就睡了。“到了晚上12点左右,就有轰轰的声音把我吵醒了,震动好大,和地震一样,持续了几个小时。我就出来喊了几声,不让他们在深夜施工。但是没人理我。到了早上,一看,这个建筑就变成这样,简直就和日本仔轰炸过一样。”

“凌晨4点左右,听到钻头打墙的声音,我还以为哪里出事了。”在附近某物业公司上班的保安李大维,仍清楚地记得6月11日凌晨,自己在宿舍休息,迷糊地听到响声,“我住的地方在二楼,看过去有树挡住,但也能看清是挖机在推墙,模糊记得是两辆车。”李大维说自己当时纳闷,为何这么晚进行施工。他回忆称,直至清晨,整个工地才安静下来。

李阿姨说,我们知道这个民国建筑早就说不能拆了,他们深夜鬼鬼祟祟来拆楼,肯定不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我当晚就打了12319城管电话,但是早上起来,这个楼还是拆了。

街道办

开发商曾就暂停开发行政复议

据光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金陵台、妙高台所在的地块是2008年5月26日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0289号),建设用地面积2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30平方米,同时也发出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08】第312号)。

但是,根据“越秀区烂尾地及超期未动工地块情况说明”中的介绍,去年5月,因“项目涉及历史建筑保护、拆迁等问题而暂停开发。用地单位正就有关问题提起行政复议。”

事件回放

去年开拆后规划局发文要求暂缓拆除

诗书路金陵台地块从1994年被征收,1996年开始进行开发,1998年烂尾,原开发商广州市南方建设开发公司因为后续资金未到位,工程烂尾。2007年,广州市翠桦置业有限公司竞拍得到该地块,开始拆迁工作,因为与居民在拆迁赔偿安置的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僵持至今。

2012年5月15日,微博网友“古粤秀色”在微博上发出一条呼吁保护妙高台金陵台民国建筑的微博,称这些老建筑在“紧急拆除中”,引起了热心街坊的关注。

诗书街道办曾与拆迁负责人协商暂停施工,不久施工队继续开拆。

2012年5月17日,越秀区文广新局组织专家到现场考察评估,论证后专家建议将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和诗书街69号之一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留,拆迁被叫停。随后,诗书街道办应文广新局要求,到现场对建筑的保护问题进行勘察。

2012年5月18日,市规划局回应,上述建筑均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也暂未列入登记在册的文物线索。而且,由于广州市历史建筑名录尚未出台,目前也无法认定这些建筑是否将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但是,规划局也表示,根据已公示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上述建筑位于历史城区海珠中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根据2008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提出,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即使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也应当经规划部门和文物部门批准。

由于该地块在2007年拍卖和2008年出让时,《保护条例》尚未出台,规划局只能建议国土局通知施工方暂缓拆除,于是向国土局发出“关于暂缓拆除诗书路两处房屋的函”。

诗书街在民国期间是达官贵人聚居的地方。妙高台、金陵台于1946年由香港商人合资兴办的置业公司所建,用“台”字作街名,可能是沿用香港街名之惯例。据街坊介绍,每间屋有两层半,每层约100多平方米,里面的外墙采用的是棕红色意大利批荡、酸枝家具,还有地下车库和水池,十分珍贵。粤剧名家薛觉先曾在上世纪50年代初入住妙高台4号,住了两三年后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