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原告代理人到法院缴纳诉讼费

昨日,,杨绛代理律师称,北京二中院已经依法受理原告杨绛起诉。“2013年6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杨绛代理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原告杨绛诉被告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侵权纠纷民事诉讼案。”之前,杨绛代理人王登山律师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等起诉材料。经法院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因此,法院通知原告代理人到法院缴纳诉讼费,并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立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