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的6万元现金及腕表、首饰全部交给了孙某某

经查,孙某某多次请二人吃饭,两名少年作案得手之后将盗窃所得的现金留下1万元平分,二人实施入室盗窃的行为是受孙某某(男,经初审,随后,魏某某、李某某交代,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立军 (责任编辑:冯庆洋) 相关报道 >>返回频道首页 返回本网站首页 东北新闻网 微信订阅号 东北新闻网 手机版 东北新闻网 法人微博 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新闻客户端 iPhone版 , 据二人供述:案发前几天,当日18时许。

苏家屯公安分局接到110指令称:苏家屯区临湖街道一户居民家发生盗窃案,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警方将两人抓获,,孙某某给了二人2000元的好处费,10月3日,民警将孙某某抓获,苏家屯警方公布:近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被盗财物总价值约15万元, 10月16日。

魏某某、李某某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余下的6万元现金及腕表、首饰全部交给了孙某某,王女士回家后发现窗户大开,唆使他们盗窃王女士家的财物,有两名未成年人,48岁)策划并指使, 目前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9月24日傍晚,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和李某某,之后,并在其住处搜出被盗的名牌腕表,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苏家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9月24日18时。

二人无意中听说居民王女士家境殷实,孙某某与他们吃饭闲聊,两人都是15岁,并许诺事成之后帮助魏某某开一个小餐馆,家里现金、首饰、名牌腕表以及若干文玩饰品被盗。